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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扩散】@所有人,这些病看中医门诊,可享受医保报销啦!

发布时间:2022-07-21 浏览次数:

近日,沈阳市多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行中医特色门诊治疗病种的通知》,包括腰椎间盘突出症、胃痛在内的23个病种在选定门诊,可以按政策规定报销。

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医院,已试运行近2个月,越来越多的百姓享受到了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,家住沈阳市皇姑区的武阿姨就是其中之一。

武阿姨患有腰间盘突出多年,老伴卧床需要照顾,不能住院系统治疗,每次犯病只能外敷膏药、口服止痛药临时缓解症状。1个月前,武阿姨因腰痛再次来门诊开药,接诊医生告诉武阿姨,她符合入组条件,可以在中医特色门诊享受到住院的报销待遇。

连续治疗14天,武阿姨接受了包括针灸、雷火灸、推拿、中药外敷、口服中药等中医药特色疗法在内的系统治疗,总治疗费用为3620.02元,其中医保就报销了2700元,个人仅支付了920.02元。

武阿姨激动地说:“这个政策太好了,随治随走,不耽误我照顾老伴,还能享受全程系统治疗,疗效好,花费少!”

 

 

政策解析

1. 政策试用范围

这项政策目前是试点阶段,适用范围为沈阳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。

2.中医特色门诊治疗病种

此次试点为以下23个中医病种。

3.中医特色病种门诊治疗报销要求

沈阳市城镇职工医保“中医特色门诊病种”支付执行限额管理,起付标准为300元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报销比例均为85%,超出限额以上部分自付。就诊符合入组条件者,经审批后,即时按照对应病组限额享受待遇、并按照待遇政策支付个人负担部分。

4.中医特色门诊出诊医师、诊室及出诊时间

 

5.温馨提示

★政策试点将严格遵循诊疗规范,本病种按照对应病组限额享受待遇,超出限额后,需自费承担。

★一个治疗周期内只能享受一个中医特色门诊病种待遇,不能同时享受住院、家庭病床、日间治疗相关住院类别待遇。

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:024-829613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