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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学习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04-02 浏览次数:

各学位点:

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,推进建立良好学风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,教育部下发了第34号令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学校下发13028号文件——关于组织学习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的通知,各学位点请据此文件于2013 年4月12日前组织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集中学习,并将本学位点拟采取措施及组织学习情况总结(含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数等)的电子版发送附属医院研究生办的办公自动化。

第一临床研究生办

2013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