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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期保存的临床试验项目资料处理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24 浏览次数:


 

各合作方:

 

我中心拟对在院超期保存的临床试验项目资料(临床试验结束后保存年限达到或超过10年)进行统一处理。若项目资料需继续保存,请申办方/CRO公司尽快与我中心取得联系,截止日期至20231231日。

至截止时间,未取得联系的项目,我中心将封箱保存6个月,6个月后依据相应管理制度予以统一销毁。

 

 

联系电话:024-82961990/024-82961993

邮箱:lnzyjgb@163.com